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等文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一、适用对象高新技术企业二、政策内容(一)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二)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三)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所称购置,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四)所称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 号)执行。(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 年第46 号)的规定,固定资产购置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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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在2022年8月26日至28日举行。为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广东中海粤会计师事务所注师和党员积极响应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号召,协助推进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开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顺利进行,积极加入“党员护考突击队”的护航队伍,为本次注册会计师考务工作保驾护航,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广东中海粤会计师事务所朱贵鸿、张丽玲注师为本次注册会计师考试巡考成员,主要负责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和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巡考工作。他们时刻履行巡考人员职责,以高度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巡考原则,确保每场考试公平公开顺利进行。此外,广东中海粤会计师事务所黄木楚、黄广燕、黄晓静、袁锐华、林达鑫、陈乐如、梁倩、温秋爽八位党员同志加入党员护考突击队,分别在私立华联学院、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南校区和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等考场上亮党身份、展党员风采。他们臂别袖章,从指引考生有序入场,耐心回复考生的疑惑,到及时处理考生突发情况,驻守在考场第一线,坚持与考生相伴、与考生共同战斗,全力营造安稳、安心、安然的考试氛围,助力广大考生考出高水平。路漫漫其修远兮,作为党员参加“护考突击队”工作,实实在在地帮助考生、服务考生、见证了许多暖心时刻与好人好事,我们深感荣幸。此次为期三天的护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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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一)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1、购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的,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采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需要安装或改装的,还应加安装费或改装费。2、新建的如房屋及建筑物、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按竣工验收的决算价计价。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实际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和应支付的相关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凭据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4、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改造、扩建工程而增加的支出,减去改造、扩建工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计价。5、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设备的市价计价。 (二)固定资产的出售出售固定资产是指仅出售公司的部分厂房场地、设备等固定资产、与生产某一产品相关的全部机器设备等出售给其他公司。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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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统战部、财政部党组印发《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统战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党中央关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加强行业党建工作为引领,以强化政治思想引导为主线,以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创新工作载体方法为关键,以健全行业统战工作机制为保障,把行业广大从业人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巩固和发展新时代统一战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力量支持。《意见》明确,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条块结合、坚持互促共进、坚持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行业统战工作范围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的各类从业人员,工作对象是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要健全行业统战工作责任机制,构建行业大统战工作格局,统战部门统筹指导,财政部门党组(党委)直接领导,行业党组织具体负责,执业机构党组织积极开展统战工作。《意见》提出,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实践教育锻炼,深化谈心交友工作,做好服务帮助工作,加大表彰宣传力度。要加强行业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拓展选人视野和推荐渠道,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做好安排使用工作,加强管理和评价工作,支持发挥优势作用。要创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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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法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等税收政策法规,对印花税相关问题作了明确,纳税人应准确把握政策实操细节。签合同是保障买卖双方共同利益的一个行为,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对合同合法合规的意识逐步提升,绝大部分纳税人都十分重视交易合同的印花税合规申报。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常见的涉税风险往往会被部门纳税人忽略,所以为了正确的规避税务风险,需要正确理解政策的内容。以下解读几个常见的误区:一、业务往来未订立书面买卖合同是否应缴印花税?根据税法22号公告规定,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或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都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二、只有纸质的应税凭证才需要征税吗?错误,电子订单明确也属于应税凭证,非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电子订单,也需要缴纳印花税。三、书立免税合同需要纳税申报吗?印花税法实施后,全部纳税人应使用新的《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执行了自行判断,有关备查资料自行留存的办理方式。有关减免税的应在备注栏填写。四、在新规发布前签订合约但在新规实施后才生效的合同,是否应按新规纳税?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所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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