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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 - 01 - 20
    2023年高企认定工作目前已经落下帷幕,从网评情况看,今年的网评通过率明显比去年低,其中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评分均比去年有所降低,由此可见,今年高企认定评审形势趋于严格。    随着今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工作的推进,将科学技术部的高新技术司、25名行政编制、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6名行政编制、2名司局级领导职数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或将迎来新的变革。一、高企认定管理办法与工作指引可或将迎来新的修订  回顾我国高新技术企业30多年的发展历程,1991年,国家高新区高企认定条件和办法的发布,开启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之路;1996年,国家高新区外高企认定条件和办法的发布,取消了高企认定地域的限制,高新区外企业也可以进行认定高企;2000年,国家高新区高企认定条件和办法的修订,...
  • 2023 - 11 - 03
    据了解,《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推动元宇宙生态发展九条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印发。《实施细则》主要贯彻落实此前已印发的《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推动元宇宙生态发展九条措施》,从加强元宇宙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引进、金融支撑等方面提出相应保障措施。  1、技术攻关支持:最高1000万元  聚焦NFT(非同质化通证)、VR/AR、脑机接口、智能芯片、智能算法、数字孪生、人机交互、区块链等元宇宙关键技术,每年安排1亿元对区内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元宇宙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企业技术难题揭榜等研发活动给予专项支持,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突破性的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2、创新平台资助:最高2亿元  推动一批符合本区元宇宙产业发展研究方向且具有重大科技创新支撑作用...
  • 2023 - 10 - 22
    1、鼓励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①对获得中国专利奖、中国商标奖、中国版权奖广东专利奖的项目,按级别给予1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注册地理标志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按类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资助;对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的,给予每件3000元奖励。  ②对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版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每次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评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  2、加强知识产权金融赋能  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该笔贷款发生的评估费、担保费或保险费给予50%补贴,企业还本付息后,按实际贷款利息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贴息。该项不可同时享受市级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及企业发行南沙区知识产权证券...
  • 2023 - 09 - 11
    近几年,为了支持南沙区内企业的发展,南沙区政府相继出台了多项促进科技企业的利好政策,高额的奖补一项接着一项,你的企业拿到补贴了吗?专精特新百万补贴你能拿多少?  南沙对从广州市以外迁入本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享受广州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引进奖励。对通过企业评价认定的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家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扶持。最高奖励5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有这些  1、对广州市以外迁入本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每家给予50万元的落户奖励。  2、对本区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每家最高给予30万元的奖励。  3、对从广州市以外地区新落户本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
  • 2023 - 08 - 15
    1、全成长周期贡献奖励。在独角兽企业落户认定、上市、能级提升等成长节点给予累计最高5000万元奖励。2、运营管理支持。独角兽企业及高管最高享受“100%” 三重经济贡献奖励。3、人才配套支持。独角兽企业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团队+项目”最高1亿元奖励;企业自主推荐认定南沙区高层次人才,每人300万元奖励;对成功上市的独角兽企业,再给予2个南沙高层次人才认定名额;每年提供不少于300张广州市人才绿卡和600套人才公寓。4、研发创新支持。最长3年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20%给予累计最高1亿元的研发投入补助;支持独角兽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大型科技企业合作共建重大研发机构等高水平创新平台。5、应用场景支持。每年安排不低于10亿元资金支持应用场景及示范性项目建设,优先推广独角兽企业产品及服务。6、金融服务支持。 最高2000万元的并购支持,企业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扶...
  • 2023 - 07 - 03
    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国家对“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企业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专精特新”企业进行培育和扶持,快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01 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对自行开发生产销售软件产品(包括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02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 自2019年4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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