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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财政部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要求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2月,财政部发布《与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标志着政府会计改革已“近在眼前”。  近期,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已着手组织开展政府会计相关制度衔接工作。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单位都将该项工作委托给单位财务人员,特别是具体负责会计核算的人员。然而,多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表示,对此项工作感到迷茫,甚至一筹莫展。我们需要思考的是,为什么对于基本原理较为简单的政府会计制度,广大财务人员却感到非常艰难呢?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单位财务人员需要进一步厘清政府会计改革的本质。所谓政府会计改革,改的不仅仅是一项会计核算的“游戏规则”,更重要的是在管理意识、业务流程和内部治理水平方面进行改革。  对单位负责人管理意识的冲击  政府会计改革的核心,是由原来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变革为“双基础”“双分录”“双报告”的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互分离又互相衔接的会计制度体系。虽然从表面上看,仅仅只是由于会计基本假设变化导致的会计核算体系变化,但是在会计假设前提变更的背后,是对单位负责人管理意识的冲击。  例如,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会计体系下,行政事业单位实现了全成本核算。资产的折旧需计入日常费用核算,意味着以前“占山为王”“多拿多占”配置资产的观念会导致“占有资产越多,相应...
发布时间: 2019 - 02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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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置已使用固定资产,近年国家出台了不少政策,但需要重点关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增值税处理  例:2017年3月,一般纳税人甲建筑公司从一般纳税人乙建筑公司购买一台已使用过的建筑设备,乙公司该设备购买于2015年。  1.乙公司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乙公司销售该设备是否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征税办法及纳税人销售旧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此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又明确,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观点认为,营改增后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
发布时间: 2019 - 02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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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全国推开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 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程序,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商务部决定,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2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备案范围的,全体投资者(或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在向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时,应一并在线报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信息。由于并购、吸收合并等方式,非外商投资企业转变为外商投资企业,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备案范围的,在向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时,应一并在线报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信息。”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条第三款:“备案机构自取得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送的备案信息时,开始办理备案手续,并应同时告知投资者。”二、删除第七条第一款、第三款,删除第二款中的“登记前或”。三、删除第八条第一款中的“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并将该款第(三)项中的“或全体发起人”修改为“或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删除第九条。五、将第十二条第一款中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在线提交《设立申报表》或《变更申报表》及相关文件后,备案机构对填报信息形式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对”...
发布时间: 2019 - 02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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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不断增强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着力培养一批符合我国会计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需要的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财政部制定了《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财会信报》记者梳理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并就国际化高端人才培养需要关注的问题及举措采访了毕马威中国区副主席邹俊。  打造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提升我国话语权和影响力  通知指出,该《方案》适用于财政部组织的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可以参照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选拔方式、培养内容、培养方式等,因地制宜,实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  《方案》指出,加强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会计是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要求,我国会计行业持续推进改革开放,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包括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内的会计标准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趋同与等效,会计工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更好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国际会计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并影响国际会计标准的制定,不断提高我国会计话语权和影响力,更...
发布时间: 2019 - 02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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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外商投资事中事后协同监管,现就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以下简称联合年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应用”(http://www.lhnb.gov.cn),填报2017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2018年度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二、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平台”(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外汇部门做好联合年报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联合年报数据的分析,形成总结分析报告,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送商务部,并抄送同级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外汇部门。
发布时间: 2019 - 02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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