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百姓来说,买卖房子可是大事,而这种不动产的买卖就会遇到契税。一个小小的税种,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牵动着社会方方面面。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契税的变与不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税率提高了吗?买房要多缴税吗?契税要怎么收?针对大家关心的热点话题,记者近日采访了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及业内人士。 税率并未上调,维持现行税率不变 契税法一出台,“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条文引发人们对“契税上调”的担忧。按个别房产中介的说法,要赶在明年9月1日前买房,否则光契税损失就有可能高达数万元甚至更多,不少购房者疑虑购房成本是否会增加。 在契税法之前,我国在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就已明确规定,契税税率为3%-5%。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契税法基本延续了契税暂行条例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契税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最近的一次房地产契税税率调整是2016年。当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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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审计和财务审计的区别一、 定义税务审计(Tax Audit)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稽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主要审查纳税人是否按税法规定纳税、减税和免税,有无偷税、漏税行为,纳税的依据是否真实,计算是否正确,有无弄虚作假、截留税款现象,国家税务法规和纳税纪律的执行情况。一般都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的事后审计。财务审计(Financial Andit),是指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企业财务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依法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和决定,其目的是揭露和反映企业资产、负债和盈亏的真实情况,查处企业财务收支中各种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廉政建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服务。二、 税务审计的内容:1、 年度税务审计:对客户一个以上纳税年度内的纳税情况进行全面复核,揭示出其中的纳税风险并提供补救措施;2、 并购税务尽职调查:根据委托对并购目标企业以往的纳税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独立、客观的纳税风险评估报告,为客户进行并购决策提供分析依据,降低并购行为的风险;3、 清算税务审计:对清算企业以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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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证据的获取及相关案例 一、审计证据的含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三条至第五条对审计证据的涵义进行了规定。准则指出,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表示审计意见和作出审计结论所必须具备的依据,是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真相的一切凭证。二、主要特征(1)审计证据的两大特征是充分性和适当性。1、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主要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系,从多样本项目中获得对的证据要比从少样本项目中活的的证据更充分,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就越多,审计证据质量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就越少。2、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审计证据在支持审计意见所依据的结论方面具有的相关性(审计证据与审计目标之间的关联)和可靠性(审计证据的可信程度)。(2)其他特征1、证据范围的广泛性。除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勘验笔录等其他证据;2、证据用途的多样性;3、证据收集主体的特定性;4、证据资源的特殊性;5、审计证据是审计质量的主要保证。三、审计证据的取得常用的取证方法有七种:检查、监督盘点、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分析性复核。1.通过检查方法搜集审计证据,应当取得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计资料,会议记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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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总额的构成: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包括应税收入、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二、不征税收入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1、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不征税收入不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2、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不征税收入明细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01行政事业性收费指依法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02政府性基金指企业依法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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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从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只要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报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例:某纳税人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纳税人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例:某纳税人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使得计算个税时未减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全年预缴个税1080元。其在年度汇算时填报了相关信息后可补充扣除24000元,扣除后全年应纳个税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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