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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简报第20期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1日注册会计师行业抗“疫”二三事一个党组织就是一座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挺身而出、冲锋在前、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充分发挥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无论是支援社区服务疫情防控,还是坚守岗位履职尽责,都保持着高昂的战斗姿态,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以担当作为为党旗增光添彩,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行业力量。一、党员先行支援社区战“疫”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注册会计师行业广大党员在疫情期间强化担当,有序下沉一线防控,全岗全责协助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力落实疫情排查、联防联控、物资保障、舆论宣传等各项任务。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 名党员勇于担当、带头奉献,主动请战参加社区一线防疫工作,开展值守体温检测、小区走访排查、物业、卫生及科学处置突发情况等工作。中山市注册会计师行业9 名党员主动报名参加市财政局抗疫工作志愿服务队,开展“扬党旗、亮党徽”行动,到城轨中山站的车站出口等一线重点场所内对来往人员进行登记并测量体温,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东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6 名党员报名参加防控疫情最前线志愿活动,分别到东莞寮步莞深横坑高速公路出口、寮步下岭贝村等地开展返莞人员监测排查,深入各出租屋开展摸排登记,协助属地党委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广东中海粤...
发布时间: 2020 - 04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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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海粤会计师事务所凝聚了一大批具备深厚专业素养的行业专家,其中张丽玲、李娟娟、谭玉萍等多名注师担任广东省财政厅评审专家、广东省政府采购平台评审专家、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广东省科技厅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评审专家、广州市科技局评审专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实财务专家,他们通过政府采购评审活动,增强了各位注师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评审业务知识学习的积极性,宣传了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他们除了直接面向科技型企业提供相关服务,还面向其他科技项目辅导机构开展财务知识培训,多次受邀参与广东各地区科信局举办的高企认定培训会、高企统计表培训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会,将科研项目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落实到千万科技型企业。另外,广东中海粤会计师事务所钟强、李娟娟、钟敏等注师担任省市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专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 2020 - 03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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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先就此公告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享受加计抵减15%政策的生活服务业范围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图解如下:二、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三、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四、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按照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
发布时间: 2019 - 11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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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即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条件,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企业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行为。而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什么是关键?申报过的企业都知道,专利是重中之重!高新认定从“专利”(60分,包括“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企业成长性”(20分)方面进行评价。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专利”的大比分占比体现了专利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的重要地位。“专利”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存在哪些问题?企业往往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各项申报条件都比较符合项目的申报及认定的要求,但是却常由于专利问题而不得不放弃申报。主要是因为一来不重视专利申请;二来为了申请专利而申请专利,只注重数量;三是忽略了技术核心,用一些细枝末节的技术进行专利申请。导致专利数量不足、对核心技术的支持作用不强、申请授权时间不匹配或者该专利直接独立与企业实际生产经营以外没办法使用,而放弃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对于上述“专利”问题我们又该如何解决呢?第一:注重专利的数量“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5项”(1个授权的专利对应1项科技成果转化),才能拿到最高档次打分(25-30分)。因此,仅仅有一两个发明专利,是不足以在高企认定中获得评审专家的认可的!也就是说,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想要在这部分拿高分,...
发布时间: 2019 - 11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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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接到各方反映的一些增值税征管操作问题。为统一征管口径,便于纳税人执行,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以下称《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现就《公告》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抵扣范围《公告》明确,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主要考虑:一是遵循增值税基本规定。纳税人实际接受或负担的、与其生产经营相关的购进项目,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员工以其单位经营活动为目的发生的旅客运输服务,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相关。二是遵循经济业务实际。考虑到实际业务中,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时,派遣人员直接受用工单位指派进行业务活动,与单位员工工作性质一致。(二)关于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具要求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可以选择开具给个人或单位。《公告》明确了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为抵扣凭证的相关要求。即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三)关于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的衔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自...
发布时间: 2019 - 11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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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

  • 计划审计 工作
  • 实施风险 评估
  • 实施进一步 审计程序
  • 完成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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