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同时规定:印花税取消按月申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为帮助纳税人及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印花税法》的新内容,以下通过问答的形式来学习《印花税法》的主要内容。1、何为印花税?印花税,是税的一种,是对合同、凭证、收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2、印花税的纳税人是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3、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1)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2)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3)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4)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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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推进科技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150%摊销。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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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形势,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出台了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政策。第一批政策主要聚焦疫情防控工作,既注重直接支持医疗救治工作,又注重支持相关保障物资的生产和运输,还注重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资助和支持疫情防控。第二批政策主要聚焦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其复工复产信心。第三批政策主要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单位参保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的出租方给予税费优惠,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助其渡过难关。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确保国家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让纳税人实实在在享受到相关税费优惠,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办税缴费服务,是税务部门当前的首要任务。为更好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的职能作用,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和动态更新,形成了本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支持防护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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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即将收尾,按惯例个人所得税(下称“个税”)纳税人需要确定明年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这直接关系到个人明年到手工资的多少。目前不少地方税务部门已经喊话纳税人去个税APP上确认相关扣除信息。 同时,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还将有新调整,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将进一步完善。比如,国务院早些时候已经表态,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据悉,明年这项政策有望出台,以降低家庭育儿负担。另外一些扣除项目标准或规则也有望调整,比如可能适当提高住房租金扣除标准等。明年个税减税必备动作12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税APP首页上,挂上了“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专题。由于事关个人到手工资多少,这一话题一度冲上热搜。个税2019年改革一大亮点,正是新设立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符合相关条件就能获得相应的扣除额,从而少交一笔个税。 这一举措考虑了个人及家庭实际负担不同,体现了精准减税,使得个税制度更加公平。由于个税是按年纳税,因此按惯例在每年12月份需要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对于明年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变化的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个税APP页面操作提示,在2022年一键代入去年信息即可。但对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变化的个人,就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比如,小王的儿子明年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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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决定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现解读如下:一、业务概述(一)什么是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财产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一表报多税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二)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城镇士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不纳入合并申报范围: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增值税、消费税的附加税种,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整合,不纳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范围。(三)为什么要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商环境,提高办税效率,提升办税体验,税务总局在2019年成功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的基础上,扩大合并申报范围,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合并申报。对纳税人而言,精简了申报表单和数据项目,将纳税人填报表单数量由35张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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