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News 新闻详情

企业发生防疫捐赠支出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

日期: 2020-04-20
浏览次数: 3803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期内,若企业发生疫情防控的捐赠支出,为确保准确办理预缴申报,及时享受全额税前扣除政策,以下要点纳税人需作了解:

1、企业月()度预缴申报时能否享受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扣除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原则上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在计算会计利润时,按照会计核算相关规定,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已经全额列支,企业按实际会计利润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在税收上也实现了全额据实扣除。因此,企业月()度预缴申报时就能享受到该政策。

2、企业享受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税前扣除政策,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需要填报有关情况吗?

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企业应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全额扣除金额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之《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电子表单第42行“附列资料: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扣除”。

  3、使用纸质表单申报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如何填报享受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税前扣除政策情况?

目前,税务部门已拓展了“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已被纳入“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广东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均可满足企业所得税网上预缴申报及缴税的需要,建议纳税人尽可能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切实享受安全、高效、便利服务。对于使用纸质表单申报表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可自行在《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第41行“合计”行次的下方增加第42行“附列资料: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扣除”,并按照规定填报享受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税前扣除政策情况。

4、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之《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电子表单第42行“附列资料: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扣除”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是第42行仅限于填报符合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捐赠金额。二是企业凡是发生了符合条件的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且享受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均应按规定填报第42行。三是在填报第42行时,应遵循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填报纳税年度累计情况的基本规则,填报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的本年累计全额扣除金额。

5、企业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品,《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电子表单第42行应该使用什么金额填报?

企业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品,在填报《A2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营业成本”时按照会计价值填报计算,《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电子表单第42行应按公允价值确定。


News / 推荐新闻 More
2023 - 08 - 31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五、上述调整后...
2020 - 03 - 02
一、捐赠支出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捐赠途径:一是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二是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这两种捐赠途径都能按规定税前扣除。       捐赠票据...
2020 - 02 - 24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都涉及到研发费用的归集问题,两者由于归集口径不一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具体可从政策文件依据、研发费用的企业要求范围和研发费用的归集内容三个方面进行区分。(一)政策文件的依据不同1.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研发费用(列举如下):(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1.2加计扣除中的研发费用(列举如下):(1)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二)研发费用的企业要求范围的不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2019 - 11 - 01
2019年1月23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3号——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特定要素审计的特殊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4号——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等三项审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修订文本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      2016年12月23日,财政部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2项审计准则(财会〔2016〕24号,以下统称新审计报告准则),已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审计报告准则有效提高了审计质量和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有助于维护公众利益。      新审计报告准则主要适用于整套通用目的财...

审计工作


步骤

  • 接受审计

    委托

  • 计划审计 工作
  • 实施风险 评估
  • 实施进一步 审计程序
  • 完成审计工作
友情链接
CONTACT US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五羊新城广场15楼1518房(地铁五号线五羊邨站D出口)
电话: 020-37601656  、  020-37608826
传真: 020-37601656-810
邮编:330520
Copyright ©2019 - 2021 广东中海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