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房屋拆迁评估是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必经程序。价格评估涉及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肯定想尽可能多的得到补偿,但评估程序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普通老百姓要想搞懂很困难,征收方又想节约拆迁成本,这就有可能出现“猫腻”。因此,了解房屋拆迁评估的相关内容,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重要。
评估方法都有哪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一、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一般是对被征收人最为有利的一种评估方式,因为可以很直接的反映出被征收房屋具体的价值。一般需要考虑到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大家一定要弄清楚自己家是以什么方式进行评估的,注意评估机构有没有入户评估、实际考虑相关因素,问清楚原由,避免拿到不合理的补偿。
二、成本法
成本法一般是根据评估对象的重新购建价格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简单来说就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新购建价格和折旧,然后将重新购建价格减去折旧来求取估价对象的方法。相对于市场比较法,以成本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是不利于被征收人的。
三、收益法
一般来说,收益法针对的是经营性用房,比如小商店、加工厂,大小型企业等。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收益法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进行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是价值。
评估程序怎么进行
一、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二、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三、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
四、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
五、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向征收部门提供整体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六、双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七、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来源:北京中辽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