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News 新闻资讯
2023年9月末、10月初,中共党员林达鑫同志代表广东中海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参与了由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说唱MV——《我们的责任》的录制,担任了MV的主唱之一。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通过这样独特的形式,积极宣传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道德和正面形象,给予了各事务所人才一个锻炼的平台与机会。我所的林达鑫同志在此次录制中展示了自己多方面的才能,体现出我所党员人才济济,提升了我所党总支的形象和社会认知度。 该MV项目有两大特点:一在广州市的多个著名景点取景,让MV本身融入了更多的广州文化元素;二在说唱歌词用“责任”内容联系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和日常;此举既让在广州生活的街坊邻居产生亲切感,又让不在广州生活的兄弟姐妹们都认识广州,也让大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了解程度大大提高,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大众心中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广州文化和广州注协行业文化的宣传。这样的创新宣传对于提升行业形象和职业精神都极具积极影响,同时也是职业宣传在新时代的一个趋势,与时俱进,利用更多元化和接地气的方式与公众互动、沟通,传播更多正能量,让更多的人认识我们注册会计师协会,认识我们各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 - 11 - 10
浏览次数:453
据了解,《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推动元宇宙生态发展九条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印发。《实施细则》主要贯彻落实此前已印发的《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推动元宇宙生态发展九条措施》,从加强元宇宙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引进、金融支撑等方面提出相应保障措施。  1、技术攻关支持:最高1000万元  聚焦NFT(非同质化通证)、VR/AR、脑机接口、智能芯片、智能算法、数字孪生、人机交互、区块链等元宇宙关键技术,每年安排1亿元对区内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元宇宙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企业技术难题揭榜等研发活动给予专项支持,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突破性的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2、创新平台资助:最高2亿元  推动一批符合本区元宇宙产业发展研究方向且具有重大科技创新支撑作用的科研平台落地,给予每个平台最高2亿元的资金支持。对新型研发机构在建设期内(新型研发机构获认定之日起5年内)给予最高1亿元补助。  3、产业集聚扶持:最高3000万元  对符合认定条件新落户及认定的元宇宙总部型企业,按照企业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在本区经济贡献总额,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4、研发投入补助:最高10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 - 11 - 03
浏览次数:591
1、鼓励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①对获得中国专利奖、中国商标奖、中国版权奖广东专利奖的项目,按级别给予1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注册地理标志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按类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资助;对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的,给予每件3000元奖励。  ②对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版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每次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评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  2、加强知识产权金融赋能  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该笔贷款发生的评估费、担保费或保险费给予50%补贴,企业还本付息后,按实际贷款利息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贴息。该项不可同时享受市级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及企业发行南沙区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对发起单位(发行主体)按其实际发行金额的2%给予最高600万元资助;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企业,按实际融资金额的3%给予最高600万元贴息支持。  3、支持知识产权转让许可  ①支持中小微企业购买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的专利成果,按实际支出转让、许可费用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②鼓励高校院所的专利技术向...
发布时间: 2023 - 10 - 22
浏览次数:695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企业竞争的加剧,研发活动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为了更好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国家进一步完善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这些政策旨在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发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积极性,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政策  【适用主体】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均可享受。  【优惠内容】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上述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
发布时间: 2023 - 10 - 16
浏览次数:381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一、享受主体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相关通知可查看《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二、政策要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1.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2.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三、抵减方...
发布时间: 2023 - 10 - 13
浏览次数:614

审计工作


步骤

  • 接受审计

    委托

  • 计划审计 工作
  • 实施风险 评估
  • 实施进一步 审计程序
  • 完成审计工作
友情链接
CONTACT US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五羊新城广场15楼1518房(地铁五号线五羊邨站D出口)
电话: 020-37601656  、  020-37608826
传真: 020-37601656-810
邮编:330520
Copyright ©2019 - 2021 广东中海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