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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指引——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第3.5.5号(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及其具有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以下简称“涉税服务人员”)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提高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2019年第43号修改)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基本指引(试行)》《涉税鉴证业务指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承办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适用本指引。第三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涉税服务人员提供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以下简称49号公告),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和其他相关信息。第四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涉税服务人员提供涉税鉴证业务,实行信任保护原则。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及涉税服务人员有权终止业务:(一)委托人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二)委托人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信息的;(三)委托人要求违反执业原则的;(四)其他因委托人原因限制业务实施的情形。如已完成部分约定业务,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收...
发布时间: 2023 - 07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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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30日下午就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进行第六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的重大任务,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提出并阐述了“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等推进理论创新的科学方法,为继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坚持好、运用好。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校(院)长李文堂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出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了讲解,并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听取讲解和讨论后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回顾党的百年奋斗史,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取得重大成就,能够领导人民完成中国其他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根本在于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并不断结合新的实际推进理论创新,取得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大理论成果,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焕发出强大生命力,使党掌握了强大的真理力量。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这是历史的结论。我们要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的规律性认识,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取得更为丰硕的理论创新成...
发布时间: 2023 - 07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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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这是税务总局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过程中,响应纳税人诉求办实事解民忧促发展的重要举措。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专项优惠政策,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基式优惠方式的一种。通俗来讲,就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除可以按实际支出的金额扣除外,还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多扣除一定比例,从而实现对企业研发行为的激励促进。企业研发投入越多,所减免的税款也就越多。近年来,国家聚焦创新发展,紧扣广大经营主体所需所盼,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化上做足了文章。一方面是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体现在扣除比例的提升和受益主体范围的扩大。另一方面是享受政策时间提前,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允许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2022年,将这一举措制度化、长期化;本次,又在之前的基础上新增7月预缴申报时也可享受这一政策。此次优化措施的出台,是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主题教育要求、积极推动成果转化的生动实践。据悉,前期税务总局在大兴调查研究过程中,收集到企业希望增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享受时点的诉求,并针对诉求开展专题研究,...
发布时间: 2023 - 06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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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以及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扣除回收的废品残料价值和应收赔款以后的损失。经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不需要返修、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以及产品入库后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而损坏变质的产品和实行“三包”企业在产品出售后发现的废品均不包括在废品损失内。为单独核算废品损失,应增设“废品损失”科目,在成本项目中增设“废品损失”项目。废品损失也可不单独核算,相应费用等体现在“生产成本”、“原材料”等科目中。辅助生产一般不单独核算废品损失。(1)不可修复废品损失不可修复废品损失的生产成本,可按废品所耗实际费用计算,也可按废品所耗定额费用计算。①废品损失采用按废品所耗实际费用计算时,要将废品报废前与合格品计算在一起的各项费用,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见在产品和产成品之间成本的分配)在合格品与废品之间进行分配,计算出废品的实际成本,从“生产成本”科目贷方转入“废品损失”科目借方。如果废品是在完工以后发现的,单位废品负担的各项生产费用应与单位合格产品完全相同,可按合格品产量和废品的数量比例分配各项生产费用,计算废品的实际成本。②废品损失采用按废品所耗定额费用计算不可修复废品成本时,废品的生产成本是按废品数量和各项费用定额计算的,不需要考虑废品实际发生的生产费用。(2)可修复废品损失可修复废品返修以前发生的生产费用,不是废品损失,不需要计算其生产成本,...
发布时间: 2023 - 06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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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讯 (记者叶青)6月25日记者获悉,在广州开发区近日举行的2023年第二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动工签约活动上,该区出台全国经济开发区首个、粤港澳大湾区首个区县级新型储能专项政策——《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此次发布的《措施》突出六大亮点,即支持项目投资建设,推动企业协同集聚发展,释放企业创新活力,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支持制发储用一体化发展,强化金融支撑。  在支持项目投资建设方面,《措施》将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优质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最高1亿元。对在政策有效期内落户该区,在本区租用办公用房、厂房且自用的,年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优质企业,给予50%的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另外对重点项目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大力度支持。  在推动企业协同集聚发展方面,《措施》促进“光储端信”(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深度融合和创新应用。政策有效期内,将每年遴选不超过10个示范应用项目,每个项目最高给予20万元扶持。同时,支持新型储能特色产业园区,政策有效期内每年遴选不超过3个新型储能示范园区,每家最高给予50万元运营扶持。  在释放企业创新活力方面,该区鼓励新型储能企业开展面...
发布时间: 2023 - 06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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