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级团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一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推进“三力一度两保证”工作格局,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和事业实现新发展。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在乡村振兴、科技攻关、抢险救灾、疫情防控、奥运赛场、保卫祖国等重大任务中挺膺担当、冲锋在前,展现出自信自强、刚健有为的精神风貌,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刻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广州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开展的2022年“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表彰中,广东中海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团支部书记陈月婷同志荣获“优秀共青团干部”,陈卉锜同志荣获“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她们是行业的典型代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志之所趋,无远勿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在之后的日子里,广东中海粤团支部将不忘初心,永葆热血,永怀信念,以优异的行业团建工作和专业服务为广州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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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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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5号,以下简称5号公告)实施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有变化吗?答:为支持物流业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了5号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号公告是对2022年底到期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6号)的延续,政策内容也与此前保持一致。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继续享受优惠。二、我单位将自有土地出租给物流企业,用于大宗商品仓储,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吗?答:根据5号公告,享受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既包括自用或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物流企业,也包括将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出租给物流企业的单位或个人。你单位将自有土地出租给物流企业用于大宗商品仓储,如果占地面积、储存物资等条件符合5号公告的规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三、我单位是从事运输业务的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括“道路货物运输”,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吗?答:5号公告所称物流企业,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在经营范围方面,至少从事仓储或者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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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激励研发税收政策的路径选择日前,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现代化产业体系是现代化国家的物质技术基础,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物质支撑。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科技创新是关键。当今世界,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研发创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西方国家关于研发激励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起步较早,相对更为完善,形成了有利于研发创新的制度体系;我国关于研发激励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起步较晚,近年来虽然在各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尚未构筑起稳定完备的激励研发税收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我国已初步建立激励研发的税收政策体系我国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并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国家的优先战略。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几大税种均有激励企业创新的优惠政策。例如,增值税方面,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以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待遇;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方面,非营利机构的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现金奖励减按50%并入工资薪金,股权奖励暂不征税。相对而言,企业所得税方面,针对研发创新的税收优惠形式更丰富、激励效果更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可以分为税基式优惠和税率式优惠。税基式优惠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为代表;税率式优惠则体现在对高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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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途物资属于什么科目?在途物资属于资产类科目。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或商品)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购入材料或商品的采购成本。材料采购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按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二)购入材料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如分期付款购买材料),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三)所购材料、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进价”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本科目,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来源:中国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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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迎接和庆祝五四青年节,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青春是什么》的MV录制活动, 2022年04月27日,中海粤会计师事务所团支部书记陈月婷同志积极参与了此次拍摄,其代表的是行业中新青年形象中的志愿服务力量。回望那段抗击疫情的非常时期,中海粤会计师事务所鼓励所里员工,积极参与志愿活动,坚定地为党和国家服务,用实际行动诠释新青年的责任和担当!短片通过5个方面展现了行业中新时代的中国青年生逢其时、重任在肩,坚定做奋斗者、开拓者、实干者的青年形象。作为新青年的我们,将砥砺前行,勇攀高峰,团结向前,勇挑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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